2012-08-23 09:17
近日,厄瓜多尔外贸委员会发布第77号决议,从7月30日起至今年12月28日,在厄38家从事汽车进口业务的公司可继续使用由厄工业与生产力部(MIPRO)批准的进口额度。77号决议是对此前66号决议汽车进口配额制的一次调整。
据了解,厄瓜多尔汽车市场,售价在10000美元—25000美元之间的车占84.22%, 50000美元以上的豪华车辆最近两年保持着一定的市场份额。重型车辆有65.03%的销售价格在10000美元-30000美元之间,价格在 40000美元-50000美元之间的重型车辆销售比例在增长,售价在50000美元以上的重型卡车和大载客量的客车占销售的6.89%。
另外,厄瓜多尔对汽车进口和销售主要征收海关关税(从价税35%)、特别消费税(5.15%)、儿童、家庭促进税(0.5%)、现代化税(0.05%、出口、投资促进税(DSU5.00/辆)和增值税(12%)以及检验、仓储、运输、预交车等费用580-780美元/辆。
厄瓜多尔对来自不同国家的和特殊用途的进口汽车有着不同的关税待遇,一般分为正常关税和优惠关税待遇两种。目前从安共体和南共市国家进口汽车享受零关税优惠待遇,用于出租的进口汽车和一些特定的农业开发项目车辆等享受免关税待遇。从其它国家进口的汽车征收35%的正常关税。
汽车经营企业还要加收各项费用和利润约20%,一辆进口汽车从CIF价格到市场售价几乎增加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