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藏,可在 我的资料库 中查看
关注作者
您可能还需要

谨防外贸业务六陷阱

外经贸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的过程中,无处不存在风险和“陷阱”。若要防止进出口业务经营中的失误,首先应该了解在进出口业务中有哪些“陷阱”, 这些“陷阱”的特点是什么,这样我们才能学会怎样识别,进而达到防范的目的。

1、代理“陷阱”

      在业务经营中,代理方式是目前欺诈风险“高发领域”, 许多借权经营、挂靠经营,都是用代理方式来获得外经贸企业的合法认可。其表现形式是:在代理进口中,委托人利用代理进口合同骗取信用证项下货物;在即期信用证中,骗取开证行付款,或在远期信用证中,承兑汇票后进行贴现。在代理出口中,委托人与外商相互串通,在信用证中设置软条款,骗取外经贸企业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在代理进料加工复出口中,委托人与外商以委托出口为诱饵,骗取外贸公司申领进料加工登记手册等。在上述业务中,外贸公司因不能全程跟踪,外商与委托人串通一气也全然不知。最后,诈骗频频得手,而在案发后,受处罚的却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

2、熟人“陷阱”

      许多外经贸企业,在资金匮乏、人才外流、信息不灵的情况下,往往通过熟人和朋友介绍业务,而这些业务又在没有证实其真实性的情况下,偏听偏信,把可靠度和可信度寄托在“熟人”和“友情”上,这些熟人往往以××高干的亲戚,××外商的朋友,并以委托书相迷惑,尽管有些熟人无有意诈骗,但却被第三者欺骗,从而牵连外经贸企业。

3、客户“陷阱”

      现在各经营企业都在急切寻找客户,正因为如此,有些根本就没有生产能力的中间人和工厂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他们抓住外贸公司这一心理,串通在一起,进行联合诈骗,向外贸公司介绍××客户是如何的可靠,并拿出准备好的证明客户如何有实力的复印件(事实上很多是伪造的或是借用别的厂商的)进行欺骗。而外贸公司在未作任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为抓客户扩展业务,轻信而致上当。

4、资金“陷阱”

      随着银行的商业化改制外贸公司的融资变得越来越困难,因此,许多企业一般在捕捉业务信息上,追求的是不动资金的业务。而设陷者正是抓住了这一心态,声称不需要动资金,只需出具全套单据,资金由对方垫付,用简单的条件而诱使外贸公司上当受骗。

5、高利“陷阱”

      在许多业务信息源的传播中,最诱人的当然是获得高利,取得丰厚的经济效益。不论是来自哪个方面,设陷者总是将利润提得很高,同时又提出一些看似十分合理的要求和一些给对方可以让步的条件,让你一步一步进入设置的陷阱。比如:

      ①在出口业务上,称每美元可赚2-3元人民币;

      ②在进口业务中称每美元可赚5-6元人民币;

      ③在出口退税上,称退税全给外贸公司;

      ④在代理进出口上往往以高达3%-5%左右的代理费作筹码。外贸公司在急功近利思想驱动下,无论怎样也不愿舍弃这笔难得的生意,从而放松了警惕性。

6、好处“陷阱”

      有许多业务信息本身经各种渠道引入外贸公司,一些推销商和中间人,在外贸公司确定做该项业务前,为尽快达到成交和掌握主动权的目的,往往对其业务人员以“好处”作为诱饵,这些“好处”包括给百分之多少的回扣,或许诺另外的酬劳和待遇等,当这些承诺得到外贸公司业务人员的同意后,“业务”即告成交。一旦你掉人其“好处”陷阱后,在美丽的诺言后面并不可能兑现,等待的却是另一场“恶梦”。

相关标签:

分享到:

--
评论
最新 热门 资讯 资料 专题 服务 果园 百科 搜索

收藏

--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