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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选择诀窍

在出口贸易中,如何选择付款方式,这是一个需要“内外兼修”的过程,除了要了解一些付款方式的内容,也要兼修对客户的“认知”。下面就如何选择付款方式分享一些诀窍,以供广大外贸人士借鉴。

      在出口贸易谈判中要认真协商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一般可供选择的有以下三种方式,它们提供的支付保证是不同的。

      货款预付(Payment in advance);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跟单信用证)付款(payment by 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i.e.,a documentary credit);以汇票方式付款,或者是赊销。

      上述三种支付方式的优越性和可靠性,对于出口方来说是依次递减的。重要的是事前对买方的信息要有深入的了解。了解的办法有很多种:可以问自己的银行;可以向商业资信评估机构咨询;可以调查买方的财务状况。例如向贸易组织、大使馆或领事馆的商务部门、营销代理人以及其他同买方有关系的公司进行了解。一般地说,同买方有1年以上的交易往来,便可以根据自己经验来选择支付方式了。

      首先,如果对方支付货款历史无不良记录,为了有利于成交大宗贸易,可以用国外汇票银行托收,甚至还可开立贸易帐户,先行记帐,到一定时期进行结算。           

      当然,选择何种支付方式,还要看货物价值大小和本公司的财务状况。此外,对方国家的政治局势是否稳定?是否有信用保险?这也是出口商需要考虑的。这边要特别提醒政治局势这个因素。政府班子的更替、罢工浪潮的发生、甚至是政府的某种行为,都可能妨碍买方履行支付协议。比如,进口许可制度的出台、进口外汇支付的冻结、港口或内陆运输工人的罢工等,都可能使买方的支付协议难以履行。这些问题都是在选择付款方式时出口商必须加以考虑的。

      其次,关于信用证问题。

      它对卖方提供了足够的支付保证,但同时也增加买卖双方的费用和手续。买方需要为此提供财务担保才能从国外起运货物,因此买方一般是不愿意采用信用证这种支付方式的。

      关于货款预付问题。对于卖方来说,预讨货款是最为有利的一种方式,特别是第一次同买方做生意,或者是买方国家政局不稳、经济比较混乱的时候。对于买方来说,虽然预付货款一般有利于货物早日起运,但是究竟能否做到早日起运和保证货物质量,他是没有把握的。因此,买方在预付货款前一般要求卖方提供银行担保,不过这样一来,又增加了卖方的财务负担。所以,在买卖双方建立了正常的贸易关系后,通常不大愿意采用这种方式。

      最后,关于以汇票方式付款问题。这是由卖方作为开票人(the drawer),向作为受票人(the drawee)的买方开出书面的无条件支付一定数额的汇票,这种汇票可以是即期的(on demand),也可以不是即期的,提款是在未来的某一天进行(on a future pred- etermine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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