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藏,可在 我的资料库 中查看
关注作者
您可能还需要

商务部等14部委联合发函:将跨境电商综试区成熟经验做法在全国复制推广

近日商务部等14部委联合发函,指出要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做法。

商务部等14部委联合发函:将跨境电商综试区成熟经验做法在全国复制推广

雨果网获悉,近日商务部等14部委联合发函,指出要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做法。

2017年9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第187次常务会议决定,将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六体系”等成熟做法面向全国复制推广。

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深化“放管服”改苹,加强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积极探索新经验,推动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为制定跨境电商国际标准发挥更大作用。

商务部等14部委联合发函:将跨境电商综试区成熟经验做法在全国复制推广

(商务部官网截图)

据了解,2015年3月和2016年1月,国务院分两批批准设立杭州、天津等13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两年多来,在各部门和地方共同努力下,13个综试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初步建立起一套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体系,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有力支撑了外贸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各综试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如下图:

商务部等14部委联合发函:将跨境电商综试区成熟经验做法在全国复制推广

商务部等14部委联合发函:将跨境电商综试区成熟经验做法在全国复制推广

商务部等14部委联合发函:将跨境电商综试区成熟经验做法在全国复制推广

商务部等14部委联合发函:将跨境电商综试区成熟经验做法在全国复制推广

商务部等14部委联合发函:将跨境电商综试区成熟经验做法在全国复制推广

商务部等14部委联合发函:将跨境电商综试区成熟经验做法在全国复制推广

(文/雨果网张毅)

相关标签:

分享到:

--
评论
最新 热门 资讯 资料 专题 服务 百科 搜索

收藏

--

--

分享